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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养师资格认证招生简章

加入时间:2008-1-7 9:55:58  查看次数:745

目前,国家正加紧制订相关法律法规,以逐步在医院、幼儿园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及餐饮服务业推行营养师制度。即将出台的《中国营养法》规定,就餐人数超过100人的单位必须配备营养师;所有的幼儿园和学校都要配备营养师;社区应设立营养师向居民宣传营养知识。据权威机构预测,营养师将成为未来几十年最具有发展潜力与前景的职业之一。

在世界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等日益一体化的今天,人才只有与国际接轨才能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。为了面向社会培养一批优秀的营养师专业人才,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,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与国际营养师协会(INTERNATIONAL  NUTRITION  CONSULTANT ASSOCIATION 简称INCA)强强联合,在中国境内开展营养师职业资格双认证培训鉴定工作。
 
一、招生对象: 宾馆、餐厅、机关、学校、高级健康管家、医疗卫生、美容机构、食品及保健食品公司及有志于从事营养保健职业的人员。
 
二、报名条件:
      助理营养师:  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者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; 
      营养师(国际注册营养师三级):大专以上学历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     
      高级营养师(国际注册营养师二级): 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营养相关工作5年以上;     
      国际注册营养师一级主要进行课题进修和研究,要求高,目前暂不培训。
 
三、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和级别
       即日起报名,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复印件各2份和2寸照片4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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